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2021年年底,面对行政检察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的现实状况,成都市行政检察人知重负重、奋楫直追,决定以专业化团队建设破冰,“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应运而生。参与“力行·人和”团队的成都行政检察人,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宗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着眼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致力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行政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没想到冯某戈的行政处罚这么快就下来了。”2024年4月1日,“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成员在日常维护智慧检察监督平台时,看到了“冯某等人盗窃案”检察意见书的反馈结果。
2022年12月5日,冯某(另行起诉)伙同被不起诉人冯某戈,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分公司仓库,盗走4台板材机器,后以每台500元的价格销赃至廖某某处,非法获利2000元。2023年7月5日凌晨0时,民警将冯某戈抓获。
冯某等人,有盗窃前科,且没有认罪情节,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冯某戈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2024年2月23日,检察机关对其宣告不起诉。
刑事案件结案后,新都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至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冯某戈实施的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检察官受理该案后,进行全面审查,于3月11日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并将该案上传至智慧检察监督平台。4月1日,公安机关全面采纳意见书内容,对冯某戈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决定。
“上述案件的移交、办理、反馈等情况都能在平台里面看到。通过平台不仅可以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在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怠于履职、行政处罚违法等问题,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案件线索,同时也优化了传统以人工监督为主的低效管理方式,保障了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质效。我们还会定期向地方党委通报运行情况,强化监督刚性。”据团队成员介绍,智慧检察监督平台是新都区检察院和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联合打造的“智慧检察指挥中心”,主要依托与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协同联动,通过线上发起事件、交办任务、跟踪处置、结果反馈,逐步实现行刑双向衔接数据远程送达、案件归集办理、监督闭环管理。
自“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建立以来,着力推动“顶层设计”,不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同时还加强内外联动,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关于规范不起诉案件适用检察意见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全市反向衔接线索移送、调查核实、文书制作、跟踪督促等跟踪流程,提升监督质效和刚性。
盯痛点难点,部署专项行动
“感谢检察官依法、耐心、细致、高效、穿透审查了该案,10年了,我们的货款终于收完了。”2024年4月10日,重庆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向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判决结果下来了,公司负责人向“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检察官发来感谢信,还“执意”要来成都当面送锦旗。
原来,早在2014年2月,物资公司因合同买卖纠纷向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人民法院判决工程公司向物资公司支付货款362万余元及违约金,物资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320万元,人民法院因工程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3月,工程公司决定解散并成立由公司股东贾某英、吴某、李某为成员的清算组。同年4月19日,清算组在未依法通知物资公司申报债权的情况下,向成都市某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工商登记,6月20日获核准。物资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以贾某英、吴某、李某为被告向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债权。
为规避承担清算责任,吴某、李某以工程公司申请注销时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某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核准工程公司注销的行政行为。2020年3月31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核准注销决定。物资公司在一审行政判决生效后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8月10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物资公司不具备申请再审的主体资格,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物资公司以案外债权人身份于2021年9月12日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我们查明后发现吴某、李某提起撤销公司注销的行政诉讼涉嫌滥用诉权,存在逃避清算赔偿责任的情形,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他们以为公司注销了,债务就消失了。被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清算赔偿责任后,为规避承担清算责任,故意提起撤销公司注销登记行政诉讼,利用生效行政判决让公司恢复到存续状态。”受理该案后,“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实吴某、李某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为逃避履行清算赔偿责任,刻意隐瞒上述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不应当赋予其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2021年10月2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某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再审裁定,认为吴某、李某系注销前工程公司股东,二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主体不适格,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吴某、李某的起诉。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该再审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2022年1月14日,物资公司向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追究贾某英、吴某、李某等人的清算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判令贾某英、吴某、李某在工程公司尚欠货款本金42万余元及违约金的债务范围内向物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据团队成员介绍,这是“以‘力行·人和’之名服务蓉商渝贾”专项活动中的一个案例。专项活动是“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提升监督层次、增强监督效果的一个突破口。近年来,团队聚焦市场监督、公共治安、道路交通等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活动,以“小专项”的多点突破构筑专项活动整体成势的“大格局”。2023年“守护你的名字”专项活动获评最高检“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优秀特色“小专项”。
数字赋能,深化社会治理新模式
“为什么精神病人还有机动车驾驶证?”龙泉驿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精神病人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发现交通管理部门的驾照信息更新数据不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该院行政检察部门。
“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受理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交通管理部门之所以不能及时履职,是因为不能第一时间获取到出现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数据。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也日益频发,及时更新驾照信息数据,有利于道路管理日益智能化,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何通过大数据模型批量发现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数据?”为了推动源头治理,团队认真思考如何实现个案向社会治理的的高效转化,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规模效应。团队通过查阅法律规定、现场走访、专家咨询,确定了整体模型的思路。
据团队成员介绍,“交管部门应注销而未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监督模型”依据法律的规定整理出所有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划分到各个行业和部门,通过调取行业部门数据与交通管理部门的驾照信息数据进行碰撞,就能筛查出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可开展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行业部门数据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通过卫健委调取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综合征、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员信息;二是通过法院调取被宣告死亡、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信息;三是利用检察院刑事办案数据调取吸毒人员信息。
“龙泉驿区地处中国西部综合交通成都主枢纽重点区域,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专项监督工作,尤其是利用大数据模型,将办案与治理融合,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减少道路犯罪行为具有深远意义。”成都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赞扬。龙泉驿区检察院将卫健委、法院调取数据与交通管理部门的驾照信息数据进行碰撞,筛查出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线索40余条,督促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人员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注销。
近年来,“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为提升精准监督,借势借力数字检察,加强与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研发了超期未决法律监督模型、“空壳”公司类案监督模型等5个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高质效办案。
据团队负责人介绍,“力行·人和”行政检察团队不仅追求高质效办案,还注重对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团队成员中,硕士以上学历28人,其中博士1人,具有行政法专业背景6人。2022年,团队成员参与课题分获最高检十大行政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二等奖。2023年,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团队两名核心成员分别获得“标兵”“能手”称号。今年,团队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下一步,团队将找准监督切口,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坚持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为民而行”。